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,局所属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促进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网站建设,提高服务水平,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、在线办事、互动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在2012年继续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范围
参加本次评估的网站范围:2012年6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,局所属各单位、有关测绘单位的门户网站(见附件1)。
二、评估方式
充分尊重客观现实,引导规范网站群建设模式,坚持客观、公正的基本原则,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开展评估。
三、评估依据
(一)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《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(试行)》。
(二)2012年度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(见附件2)。
四、时间安排
(一)8月初至9月底对参评网站同步实施日常监测和综合数据采集及评估;
(二)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由测评机构完成网站评估并编制绩效评估报告;
(三)11月下旬或12月初发布评估结果。
请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网站绩效评估工作,认真做好相应准备,依据指标体系对网站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,并积极做好自评工作。